利用治黄工程受贿郭增义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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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0:02 生活报 | ||||||||
原河南三门峡市黄河河务移民管理局副局长郭增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经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郭增义在担任黄河河务移民管理局副局长期间,1999年6月,河南某探矿物业公司经理等人,为达到让郭帮助承包工程的目的,宴请郭增义,期间向郭行贿人民币1万元。此后郭增义在灵宝帮助该单位承揽了治黄工程。2000年10月,河南某工程公司灵宝黄河护岸工程项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