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大型集团企业利润总额高居东北四市之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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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0:13 新华网 | ||||||||
长春市企业调查队近日对东北四市年主营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大型集团企业调查显示,同其他三市相比,长春市大型集团企业优势是户均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名列前茅,尤其是利润总额高居四市榜首。 2003年,长春市大集团企业2003年利润总额为79.54亿元,是沈阳的7.2倍,是哈尔滨的6.2倍,是大连的4.53倍。从户均利润来看,长春市平均每户集团企业的利润总额为4.6
科研投入大是支撑企业获利能力的主要原因。据统计,长春市17户大集团企业研究开发费远远超过其他三市,具体是:长春为17.27亿元,户均1.02亿元;沈阳11.75亿元,户均0.53亿元;哈尔滨6.82亿元,户均0.28亿元;大连9.84亿元,户均0.36亿元。 长春市大集团企业目前还存在户数少、多数企业规模偏小、规模发展潜力相对不足的现象。到去年年底,长春市主营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大集团企业为17户,沈阳有22户,哈尔滨有24户,大连有27户。(记者 李瑞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