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斗持刀歹徒负伤 团市委授予周明俊荣誉称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0:5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连日来,在学校、在企业、在政法机关,来烟务工青年周明俊勇斗持刀歹徒负伤的英雄事迹被人们广为传颂。呼唤英雄、关爱英雄、敬重英雄,成为烟台市民的自觉行动。昨日上午,团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周明俊“烟台市优秀进城务工青年”称号,并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 周明俊的事迹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周明俊工作
广大市民和部队官兵关爱勇士,有关部门也积极为勇士“请功”。团市委负责同志得知周明俊是一名外来务工青年后,及时组织人员到工作单位了解周明俊的工作表现,到公安机关了解其勇斗歹徒的事迹。根据周明俊的表现,团市委在调查研究后决定,授予周明俊“烟台市优秀进城务工青年”称号。 昨日上午,团市委青年权益部的同志专程赶到开发区“顺水人情”大酒店,看望了出院后的周明俊。“你是一名优秀的来烟务工青年,你不仅为烟台的经济建设付出了汗水,你的英雄壮举更为团员青年增了光添了彩……”当团市委青年权益部部长刘鹏将大红荣誉证书递给周明俊时,腹部伤口刚刚拆线的周明俊顾不上疼痛,紧紧地握住了刘鹏部长的手,感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周明俊说:“我只是做了有正义感的普通青年该做的事情,想不到会得到社会各界的如此关心和厚爱。虽然流血负伤,但我心里感到十分高兴。只要大家拧成一股绳,勇敢地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正义就一定会战胜邪恶!”(本报记者孙向晖) 责任编辑:丁俊杰 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