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工健康 山东省拉网检查工地食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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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0:54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济南10月25日讯(记者 王东 实习生 李婷婷) 11月1日—7日是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今年主题为“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今天,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农民工的健康。 近年来,大批农民工进城选择在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建筑工地人群聚集,劳动强度大
省卫生厅要求,建筑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方可经营,这些条件包括:地势较高,便于排水,25米内无有碍食品卫生的旱厕、露天垃圾堆、污水坑等污染源;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设有原料库房、面食制作间、烹调间、更衣室、备餐间和餐厅并做到布局合理;面食制作间和烹调间内应配有餐具消毒柜,原料清洗设清洗蔬菜、肉类和水产类3个清洗池。 通知同时要求,建筑工地要严把原料采购关,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索取供货方提供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肉类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严禁购进陈化粮和其他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食品,烹调加工做到生熟分开,凡隔餐或过夜的熟制品必须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得制售冷荤菜。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