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公众”状告“电视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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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4:35 扬子晚报 | ||||||||
手机里链接电视台视频网址,到底算不算侵权?随着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开始通过运营商提供的视频业务观看电视节目,这个问题亦开始随着“电视手机”广阔的商用前景而为人关注。昨天记者从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中国首个此类官司将于11月2日在此开庭。此案件的原告、被告分别为中央电视台公众资讯中心(简称央视公众、智能手机厂商多普达。 事情缘起于多普达今年3月推出的一款名为535的智能手机,为凸显此款手机强大的视
对于央视公众这一举动,被告多普达亦表现得十分强硬。多普达销售总监陈怀宇说,央视公众对于多普达的侵权指控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认为多普达在宣传535时曾用了一个类似央视节目《新闻联播》的画面,二是认为,535操作界面的链接侵权。对此两点指控,多普达方面均持保留态度,陈怀宇说,首先央视与央视公众之间的协议涵盖范围是否涉及535中采用的链接方式,其次,就算涉及是否就能判定侵权,目前并无法律就此进行明确定性。最后,就算侵权,有资格起诉的应是中央电视台,而不是央视公众。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更为重要的是,中央电视台本身事企不分的身份,亦成为多普达方面异议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央视内容的确属著作权保护范畴,但央视并非一个纯商业运作的电视机构,而是作为国家一个事业单位,通过国家财政经费发展起来的公共信息传播机构,从这方面说,央视是一个受人民委托的信息传播平台,其传播的信息应是免费的。 记者就此疑问致电央视公众一杨姓女士。该女士表示,对于多普达的几项疑问,她早已获知,关于资格问题,央视公众已获中央电视台授权,记者欲就此追问,但遭拒。 记者获悉,由于这起官司具有广泛的昭示意义,多家SP已表示开庭时将会亲临法庭。(据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