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致20名消防官兵丧生 衡阳11·3大火案今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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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6:4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长沙消息:今日,“11·3”大火案将再次成为衡阳人的焦点:此案中涉嫌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的原湖南衡阳市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等6人今日将受审。 这次被起诉的6人是:原衡阳市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原永兴集团副总经理兼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李永开,原衡阳市江东建筑公司施工员魏东衡,原衡阳市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朱峰,原衡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肖伟,原衡阳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
检察院认为,李文革、李永开、魏东衡作为建设及施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朱峰、肖伟作为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构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罪。沈黎明身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2003年11月3日凌晨,衡州大厦一楼仓库起火。上午8时30分左右,大楼突然发生坍塌,共有15名消防官兵受伤,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