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生委主任: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未得有效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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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6: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6日电中广网报道,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今天在宁波指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突出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流动人口数量增长快速,2003年达到了1.4亿人,其中大约80%为35岁以下的育龄青壮年。统计表明,中国目前的违法生育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约占计划外生育总量的50%。同时,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风险、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都高于城市人口。 张维庆指出,流动人口管理落后服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对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必要认识和有效措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很多行政管理部门忽视了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而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基本属于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着比同龄常住人口更多、更复杂的性与生殖健康风险,成为性病、艾滋病的易感人群,未婚先孕、堕胎、性骚扰等现象有日趋增多之势。流动人口中常见并发病率及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要高于城市人口。但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却很少延伸和覆盖到这部分人。 张维庆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规模势必越来越大。而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一定的挑战。过去的重管理轻服务的管理模式已经和形势不相适应。国家人口和计生委要坚持改革创新,尽快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重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使得流动人口享受到市民待遇。 张维庆呼吁,人口计生部门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放弃那些不合理、不‘以人为本’的前置性管理措施,把时间和精力转移到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法上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自觉性。(曹美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