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五万慰问金死者亲人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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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5:0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冼晓莉实习生潘秀林)一青年见义勇牺牲,获政府慰问金5万元。家人为争5万元闹到法庭,经法院耐心做思想工作,双方握手言和。 2004年5月2日晚,松岗28岁青年小吴,发现2名入室抢劫歹徒并与之搏斗,被刺中左胸,送院后因伤势过重牺牲。街道办事处为他的亲人发了5万元慰问金,并表示慰问金所有权人是见义勇为者儿子吴某,负责监管使用人是见义勇为者的妻子彭某。
但见义勇为者父母代领慰问金后,将慰问金扣留。彭某多次催讨并请有关部门协调,但两位老人拒不退还。见义勇为者妻子和4岁儿子于是将见义勇为者的父母告上法庭。 接案后,法官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谅解,同意息诉,3万元归妻儿所有,而二老分得2万。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冼晓莉实习生潘秀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