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检察机关将同期介入,相关制度有望年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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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8:27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26日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商建立重大事故检察机关同期介入调查制度,并有望在年底出台。 陈连福说,过去检察机关对重大事故的同期介入缺少法律依据,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紧磋商,从而共同配合,使安全事故的调查、重大责任事故
对于可能涉及渎职侵权犯罪的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介入调查,发现有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要不失时机地查处,有效地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必要时同步初查或以事立案,防止证据灭失,贻误侦查时机。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