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涉农收费价格必须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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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8: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10月27日消息(记者周平郑轶):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公示2004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四川省各市、州、县必须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项目标准等内容公布到乡镇、村,公示率必须达到100%。 据了解,公示内容涉及工商、计生、公安、国土、农业、林业、民政、教育、农机、
《通知》还要求各级物价、财政、农业和纠风部门要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检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方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