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须聘专职保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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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学校、幼儿园必须选聘属地公安机关保安公司专职保安人员承担校园值班守护巡逻工作,这是《北京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要求的。昨天,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启动。 今年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杀人事件。2月27日早晨,因对生活状况不满的暴徒马某闯入河北辛集市蒙太梭幼儿园行凶,护士郭钗为保护幼儿园的62个孩子,只身与马某殊死搏斗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暴露出一个安全隐患,就是众多学校和幼儿园由退休老人看门,门卫形同虚设,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学校、幼儿园要完善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治安、巡逻、消防、食品卫生、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件的发生。 《方案》要求市公安局负责打击、防范学校、幼儿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组织力量及时侦破,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本市还要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