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党报党刊不准组织订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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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30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林长强)10月26日,记者从2005年度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上获悉,只有党报党刊可以组织订阅。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发动,按照订阅种类和范围,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今年全市在基层允许使用公费订阅的党报党刊是:《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和《沈阳日报》。
其中《沈阳日报》的订阅范围是:党的各级机关及科室,城乡党总支、支部、村委会,政府各级机关及科室,人民团体机关及科室,事业单位的科室、班组,工矿企业管理部门及车间工段、班组,商业企业管理部门及各商场,大中专院校及其所属系(处、室)和班级,中学各教研室和年级组,小学各教研室,解放军、武警部队班一级建制以上单位,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县处级以上的党员干部。 会议提出,对于非党报党刊的订阅,一律采取自愿订阅原则,任何职能部门不准组织订阅。 市直有关部门受理各种报刊摊派行为举报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96123市农发局:22722937市教育局:22714154市新闻出版局:316029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