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评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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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4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根据鞍人发[2004]18号《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对选举和任命人员评议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即将对市政府10个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被评议人员名单如下: 鞍山市监察局局长 姚振宇
鞍山市民政局局长 胡继民 鞍山市司法局局长 于福金 鞍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书鹏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徐刚毅 鞍山市房产局局长 李宏延 鞍山市交通局局长 张铁峰 鞍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杨萍 鞍山市审计局局长 杜俊双 鞍山市统计局局长 董维英 诚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10位负责同志在任期内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以及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一周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给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2213142 2223446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4年10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