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办法 12种证券公司高管可能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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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09 CCTV《第一时间》 | ||||||||
今后,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有了禁区。根据中国证监会今天颁布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12种公司高 管将被认定为不适当人员,公司必须解除其职务。 这12种可能被免职的情形包括:累计3次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者进行监管谈话;累计3次被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纪律处分;累计5次对本公司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行政处罚负有领导责任;离任时的审计报告表明,对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或 者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因为这12种原因被解职的人员,任何公司在两年内不能聘用其为高管人员。据了解,受这个管理办 法约束的高管人员包括证券公司的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一时间》播出时间:经济频道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