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副指挥”晚节不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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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12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璐珐 本报讯温州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陈玉生,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晚节不保被腐败的“脏水”给“污染”了。日前,鹿城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受贿所得8万元。
陈玉生今年55岁,2000年7月,陈担任温州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2001年至2002年间,他利用职务的便利,将该指挥部负责的市沿江路污水处理厂集污总管工程中的水泥砼管等业务,安排给温州某水泥制品厂,该厂负责人林某为表感谢,送给陈3万元。 此后,陈又将温州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南塘河东岸截污工程、温州市沿江道路工程、黎明路排污改建工程等工程中的水泥砼管业务安排给林某承接。随后,林某在2002年初及2002年上半年,在陈的办公室先后送其1万元和4万元,陈均予以收受。案发后,陈的家属代为退出赃款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