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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西招生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40 外滩画报

  10月18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西招生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布。主要当事人庞宏冰被留党察看二年、行政开除、留 用察看一年。另两名主要当事人高峰、刘天平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学校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行政处分,但没有公布姓名。

  “处理结果”说,这起广西招生的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规收费事件,庞宏冰等人自作主张,擅自收取增招生和定向考 生家长的“赞助费”,严重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
要求。

  今年8月初,广西一名高考考生的家长李先生向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反映,他的孩子不久前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 取,但被告知必须要交10万元钱,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退回档案。之后李先生认识了自称是北航教师的高峰,又通过高峰 认识了自称是北航赴南宁招生联络员庞宏冰。后经证实,庞宏冰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下属的天宏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天宏公司 职员刘天平后在收取李先生10万元钱时被警方抓获。庞宏冰也被警方传唤。

  8月12日晚,《焦点访谈》对此作了报道,由此掀起波澜。事隔3月,事件的处理结果在网上又引起普遍的愤怒, 新浪网一则网友评论说:“这个处罚简直就是比原来丑闻更大的丑闻!”

  《外滩画报》为此采集了一组专家评论。

  贺卫方:应由司法机关介入

  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接受《外滩画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航招生事件的处理,关键在于究竟如何看待相关人在 广西招生的行为。现在的处理结果,我感觉有两种解释:一个是,这种事非常普遍,所以他们会认为,单对某某个人处罚是不 公平的。另一种解释是,这件事是单位的行为,而不仅仅是这几个人的行为--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是学校在犯罪了。

  我认为,这件事应当由司法机关介入,而且在程序上应该更加公开。

  (外滩记者子南)

  王松苗:就这么完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副总编辑王松苗,10月20日在该报发表评论《北航招生丑闻:就这么完了? 》,文章认为:

  收了几十万元,换来"留党察看二年、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有关部门对庞宏冰的处理可谓宽大。而如 果目前的处理就是最终处理结果,法律再一次被回避,那么,今后发生什么丑闻,我们都不会奇怪。

  出了这么大的事,没有一个法律上的交代,在一个法治社会是难以想像的。招生收费的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甚至构成 犯罪?必须给公众、给家长一个答案。谁来回答?只能是司法机关。庞宏冰的问题看来到此为止了,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理显然 是违背法治而且极不公平的。

  庞宏冰等人可能涉嫌三个罪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对3个主要责任人立案侦查。如果公安 机关不立案的,检察机关应当进行法律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乔新生:国立大学不改革,"北航事件"还会重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应本报约请撰文,从大学的体制层面对该事件进行了剖析:

  在中国的大学"官不像官、民不像民、商不像商、学不像学"的今天,对于北航招生丑闻,无论是司法裁决还是行政 处分,都显得那么怪异。从根本上来说,大学没有独立的人格。

  在我国,教育资源的垄断性,决定了国立大学可以坐收垄断高额利润。在招生规则规定的收费范围之外,向学生的家 长收取费用,其实是高额垄断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开放教育资源,必须允许社会各 界投资兴办高等教育。

  现在,高等教育机构在招生中收取不法费用,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但是,在体制没有改变之前,仅仅依靠"围堵" 的方式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近年来,一些国立大学办起了二级学院,通过吸收民间资本,利用国立大学的无形资产获 取高额利润。其实,这只不过是国立大学通过变通的方式获取垄断收益的一种方式罢了。如果不进行国立大学改革,不从根本 上解决国立大学垄断经营的问题,类似于北航的事件还会重演。

  在思考中国高等教育改革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能把不同层次的问题放在一起进行考虑。从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来说 ,大学应当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自治体,政府部门不应作出太多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如果现在就赋予大学自主招生的权利 ,缺乏必要的社会监督,那么,某些大学的腐败现象将会更加严重。可是,我们不能因为目前中国大学还缺乏自制的能力,而 放弃了中国大学自治的改革。我们注意到,有些教育部门利用大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地将管理权限上收。这是一种与现 代大学改革目标背道而驰的举措。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国家严格垄断高等教育资源,而在高等教育拨款体制上又缺乏公 平性和透明度造成的。少数获得巨额拨款的国立大学,不需要承担任何特殊的责任,它们利用国家资源所形成的品牌效应,谋 取个人和团体的利益,直接导致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处分个别当事人,而没有反思我国的高等教 育体制,确实有一些敷衍了事的感觉。

  笔者的设想是,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合理的情况下,大学应当有自主招生权。税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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