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有奖征集警察卡通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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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59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起,福州警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福州警察卡通形象”设计图案。12月25日,警方将挑出5套卡通形象公布在其网站上,由市民投票,结合专家组意见评选出“入围奖”和“采用奖”,分别奖励500元和3000元人民币。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刘明介绍,在群众心目中,警察的形象是庄严、威武、正义的,但警察也有可亲可爱的一面。公安机关想通过本次征集活动,增强警察的亲和力,为
设计主题:福州警察礼仪标准卡通形象。 设计要求:彩色,一套(一名男警和一名女警)。卡通形象要活泼生动、可亲可爱,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和福州地域特点,设计尺寸为20×30厘米,统一穿99式警服,佩戴一级警司警衔,右边佩戴“福建”胸徽,左胸佩戴警号,号码为100000,设计精度是300dpi。 评选方法:福州警方将从投稿图案中筛选出5套卡通形象,从12月25日起在福州公安网站(www.fzga.gov.cn)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布,由市民投票,结合专家组意见评选出广大市民心目中最佳的福州警察卡通形象。为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征集作品设“入围奖”和“采用奖”。入围奖5名,每名奖励500元人民币;采用奖1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 形象用途:采用的警察卡通形象,将用于制作广告牌、张贴画,配以服务性、提示性、警示性语言,广泛用于福州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和社区的宣传,也可用于警务公开栏、警民联系卡、名片、明信片等制作和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 递交方式: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福州市公安局宣教处,邮编350001。电子邮件地址:danlotus@vip.sina.com,来信左上角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福州卡通警察征集图样”。征集时间截至2004年12月20日。(来源:记者刘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