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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刑事重犯昨日在京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0:22 华夏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陈宇航通讯员高志海昨天,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马华伟、张高永、曹文泉等一批抢劫、杀人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敢解雇我偷你东西马华伟从河南老家来京后在朝阳区一火锅店做雇员,去年4月被解聘后,马华伟起意对该店实施盗窃。去年6月29日20时许,马华伟趁该店地下室宿舍无人之际,盗窃王某手机1部。当晚23时许,又到该店内盗窃300余元及香烟、VCD机、羽绒服、电话卡等物品时,被值班人员安某发现,马华伟随手抄起一铁锅猛击安头部
,致安颅脑损伤死亡。

  恋爱不成持刀杀人去年12月,还不到15周岁的吴某随25岁的张高永从老家到京打工,后两人发展为恋爱关系。今年1月下旬,张高永因吴提出终止恋爱关系,遂对吴产生不满。

  1月31日13时许,张高永将吴带至其暂住处后,持尖刀猛刺吴胸腹等部位数刀,致吴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高永因不能正确对待与他人的关系,竟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

  女友反悔杀其家人曹文泉于2002年5月通过婚介认识郑某,两人交往过程中,曹文泉多次提出让郑到其家居住,郑均未同意并对其产生反感,后向曹文泉提出分手。分手后,曹文泉遂对郑及其家人心怀不满,并起意报复。去年5月14日凌晨5时许,曹文泉翻墙进入郑的父母家院中,被郑父母发现。曹文泉遂持斧头先后砍击郑的父亲、母亲头部数下,致郑之母重伤,郑的父亲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曹文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昨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伙同他人先后两次以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安徽农民彭东亮等。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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