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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破坏选举行为依法给予处罚针对贿选、伪造文件等破坏选举的行为,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的;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将依法给予处罚。地方人大政府每届任期五年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另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草案)》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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