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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直接起诉工程发包人 高法提供法律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1:5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法院也可以同时把工程的分包人列为被告。

  农民工讨还工资的难题在建筑业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建设工程的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许多农民工往往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资。这个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起诉。从实际情况看,有的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后,没有进行工程结算或者对工程结算不主张权利,由于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这样导致实际施工人没有办法取得工程款,而实际施工人不能得到工程款则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因此,如果不允许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不利于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

  信报声音

  带着感情用好法律

  拖欠工程款,法律让你“吃不消”;工资被拖欠,法律给你做“靠山”。明年起实施的《解释》,统一了执法尺度,加大了保护民工权益力度,是农民工的福音。有法可依是法律环境的重要部分,但在现实中还应该看到,农民工不懂法、用不起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没钱。因为没拿到该挣的钱,所以打官司;但打官司又要花钱,于是成了怪圈。二是没证据。农民工干活儿,一般是老乡介绍,口头协议,一旦雇主毁约,他们往往有口难言。三是没时间。老话说,打死不告状,告状脱层皮,就是现在打官司,没两三月,出不来结果。

  据2003年12月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份调查显示,当血汗钱被拖欠后,只有极少数民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所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要全社会建立一个保护网。首先是政府作为执法部门,对民工应该真情援助。带着感情是关键,只有把农民工当做亲兄弟,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从简化程序、转变作风、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给予帮助,才能最后过渡到完全靠法律上。第二是企业良知。第三是舆论监督等等。只有全社会建立一个保护网,农民工被欠薪才能不再成为问题。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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