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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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4:4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7日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29号、30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个决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