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大鳄”国洪起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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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5: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近日,名噪一时的“黑金大鳄”国洪起正式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自此,引起国内外媒体和专家高度关注的国洪起系列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洪起,男,1958年出生于北京,其控制的资产遍布北京、河北、山东、黑龙江、陕西、福建、江苏、广东、香港等地,资产额高达80亿元。据司法机关初步查证,国洪起曾先后涉嫌利用债券回购,侵吞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近20亿元,利用虚增国债做抵押骗取
国洪起的犯罪领域涉及金融、房地产、建材、化工等行业。其聚敛钱财的主要途径是利用国债回购业务,勾结证券公司内部公职人员,虚增其国债数额。一方面,他将虚增的国债卖掉提走现金;另一方面,以虚增的国债向银行抵押贷款。目前,已经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其以虚增国债形式从该公司盗走的资金就高达20多亿元,以虚增国债向银行抵押借出的贷款高达10多亿元。这几十亿资金,都打入了国洪起控制的企业。国洪起以此建立资金链条,肆意扩张,编织起一个庞大的关系网络,进行一系列掠夺性经营活动。自今年3月起,国洪起因诈骗南京禄口机场资金案发被江苏省公安机关捉拿归案。据法制日报肖振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