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承诺不放“黄司机”上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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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5: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 驾校绝不能为“黄司机”开后门,今后,若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驾校校长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交警总队获悉,目前,全市115所驾校都与该市公安局车管所签订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目标责任书》,以此严格约束驾校的学员培训。 据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驾校的培训秩序普遍较好,但个别驾校存在只收
责任书要求驾校教练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严禁买卖驾驶证、违规挂靠的行为,严禁考试集体作弊事件发生。未经培训或达不到规定学时要求就核发培训记录的驾校,将被交通部门停业整顿。此外,责任书还明确指出,今后将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驾校主要管理者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签订责任书后,该市不少驾校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教学,绝不放“黄司机”上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