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下“军令状” 用三个月清理执行积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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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41 新华网 | ||||||||
10月26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决定从10月下旬开始至明年1月下旬止,全区各级法院将利用3个月时间全力以赴清理执行积案。 据统计,至今年9月底,全区各级法院尚有未结案件32195件,标的218.84亿元,执行积案数量大、执结率低,中止执行案件占未结案件总数比例大,执行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为在年底前完成积案清理工作,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把执行积案按有履行能力可供
会议指出,各级法院院长要亲自抓清案,对任务重、压力大的基层法院各中院要进行重点监督和指导,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将适时派出小组对重点法院和面上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对在当地法院执行有困难的案件,由上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以排除阻力,促进案件执结;各级法院要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同时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为清案工作扫清障碍。 自治区高院强调,党委的领导和协调、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是清案工作的保证,各级法院要将清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向党委作详细汇报,因地方或部门保护干预难以执行的案件将有选择性地送交自治区人大内司委,由其转交各市人大挂牌督办,邀请人大代表随案执行。(记者王克础通讯员黄建)(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