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协调几大部门将对万里大造林进行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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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47 东北新闻网 | ||||||||
10月2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获悉,“万里大造林”一事已引起国务院的重视,大约在一周前,省公安厅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得到的答复是:国务院已协调几大部门将对“万里大造林”之事进行论证。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三支队支队长宋建国说,一周前他们曾派人就万里大造林的合法性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咨询。尽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当时未给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谭真理说,他们目前还未对万里大造林公司立案,正在等待国家权威部门最后论证结果,如果确认万里大造林公司存在非法集资问题,省公安厅马上立案侦查。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1 昨日,长春市内十余名投资者来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集团吉林省分公司 十余投资者要求退地还款 巷报记者 红波/报道 昨日,长春市内十余名投资者一早就来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集团吉林省分公司,强烈要求万里大造林集团答应他们退地还款的要求。 昨日14时30分左右,该分公司营销一部负责人许诺:10月29日给投资者一个确切说法。 昨日8时,十余名投资者一早就来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集团吉林省分公司门前等候,要求万里大造林集团答应他们退地的要求。 一位公司的保安介绍,领导都在开会,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公司,投资者们只好在门外等待。 直到昨日14时30分,该分公司营销一部负责人马燕对3名投资者作出答复,10月29日,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将给予要求“退地”的投资者一个说法。 投资者李某说:“今年9月份,我投资了2万多元钱购买林地。不久,我就看见了媒体的相关报道,回想起来我也感觉不对头。因为在购买林地时,大造林集团答应3个月后下发林权证。可我一打听,在今年3月份购买林地的几位投资者,林权证仍然没到手。亲自去过3号林地的投资者也对我介绍,树林的生长情况并不乐观。我想,如果万里大造林集团连自己的承诺都不能实现,凭什么来保障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呢?作为投资者,我现在就有一个想法,赶快答应我退地还款的要求。” 长春市人民广场周边几名报纸零售员说:“《巷报》报道‘万里大造林调查’后,每天都遭到一些人恶意收购,但这几天来,《巷报》的发行员都在抵制这种行为,一次性收购《巷报》的现象好像也没有了。”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2 “大造林”公司高层人士说夸大宣传是业务员个人行为 一业务员怒斥公司诋毁 巷报讯(记者红波)“万里大造林”的一些内幕经媒体披露后,“万里大造林”公司高层人士说,万里大造林的确有夸大宣传的情况,那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 昨日,面对要求“大造林”还款的投资者,“大造林”公司的业务员对公司的这一说法表示强烈不满。 当投资者询问万里大造林公司对投资林地的回报金额是否夸大时,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工作人员陈某说:“关于投资林地的回报金额,都是经过预算得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买地时,前提条件是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但在树木的生长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可预见的东西。而个别业务员为了工作成绩,或者夸大了投资林地的回报金额,或者没有对投资者讲清楚关于回报的具体事宜。” 昨日,来到光明大厦要求退款的投资者都是业务员张某的客户。当投资者们对张某说起关于业务员夸大宣传的事情时,张某说:“我们在外出招揽客户时,都是按照公司的说法统一工作。如果责怪我们夸大宣传,非常没有道理。我们给投资者的宣传单并不是我们私人印制的,而是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再者,公司也给这些投资者召开了相关会议,在会上,对林地回报金额的问题说得非常清楚。如今怎么能说是业务员的责任?如果有必要,我可以立即拿出原来的宣传单让大家看个明白!”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3 吉林省投资者却持辽宁发票 这种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巷报讯(记者红波)昨日,记者发现,到“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要求退地还款的吉林省投资者中,有许多人拿着万里大造林公司开具的辽宁省发票。在这些发票上,盖着辽宁省财政厅的章,而这些投资者购买的林地都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此前,记者10月21日在税务机关采访时,长春市朝阳区地税局稽查管理科科长王长春说:“2004年2月27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集团吉林省分公司在朝阳区地税局进行了税务登记,但并没有向税务机关上缴任何税金。目前,税务机关还不清楚该公司到底有没有经济上的业务往来。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已经在吉林省设立了分公司,该公司开具给吉林省投资者的发票只能使用吉林省地方税务机关的税务发票。其他任何省份的税务发票都绝对不允许使用。对于使用外省税务发票行为,税务稽查部门将根据税金数目和具体情节依法给予制裁。”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4 一投资者欲起诉大造林 昨日,一名投资者认为大造林公司存在欺骗和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巷报讯(记者全程)昨日,一名长春市的大造林投资者对本报记者说,如果万里大造林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取回自己投在“大造林”公司的钱款。他同时表示,如果有可能,将通过律师追究万里大造林公司相关责任,并要求该公司对其进行赔偿。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者说,今年6月份时,他在“大造林”公司沈阳分公司看到有关“万里大造林”的宣传资料。当时,他与另一个朋友就一些相关问题咨询了“万里大造林”沈阳分公司的一位经理。这位经理表示,投资造林事业绝对没有风险,而且投资回报也是实实在在的。经过这位经理的介绍,他和朋友分别购买了20亩林地。8月份,他还亲自到“大造林”的内蒙古基地走了一趟,当时他就发现树苗长势一般。之后,他又咨询“大造林”公司沈阳分公司一业务经理,这位业务经理称,造成树苗长势一般的原因是缺水,公司正在积极想办法。 最近他看到媒体报道后,聘请了专业人士对“大造林”公司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不容乐观。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者表示,从前期他委托律师调查的结果看,他个人认为万里大造林公司存在欺骗和误导投资者的嫌疑,如果后期调查能够证实万里大造林公司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他将通过法律途径向“大造林”公司索赔。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5 老经侦给“大造林”画仨问号 巷报记者 梁音/报道 昨日,省及长春市公安机关经济侦查权威人士对“万里大造林”发表看法。 “大造林”高回报谁保障 10月26日,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有过多年经济侦查经验的相关人员在谈到“万里大造林”时,直言不讳地谈出了自己的观点:万里大造林高回报、零风险“的宣传根本没保障,投资者风险巨大。 谁给“大造林”的权威论证 “成立万里大造林这样的公司应该论证在先、批准在先,万里大造林公司是谁批准的呢?有没有经过科学、权威的论证呢?”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谭真理说,从“万里大造林”的宣传上看,8年后投资者能得到回报,在结果没有出来前,谁也看不到这种承诺是否能成为现实。这需要权威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否则投资者仅看广告宣传的投资就是盲目的。谭真理认为,万里大造林公司不仅应该给投资者提供政策和法律上的依据,也应该提供这种承诺的可行性,以保证投资者利益。 8年后回报谁监督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徐为民已从事20余年的经侦工作,他认为万里大造林是一种新生事物,如果对人民有益应该支持。但他同时认为“8年后的回报”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是巨大的。 他说:“8年后的回报承诺由哪个权威部门去监督?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出现变更,最终投资回报的解释权归谁?该公司的保险体系是否完善?8年后,林地价格是否发生变化、万里大造林公司存不存在都是问号!”徐为民认为,这些问题不解决在先,投资者必然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6 大造林没向我省缴一分钱税金 巷报讯 (记者袁静伟)“万里大造林公司”自从今年2月份在吉林省成立分公司至今已经8个多月了,昨日记者在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朝阳区分局了解到,截止到目前,“万里大造林公司”还没有上缴过分文税金。 10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朝阳区分局,该局管理检查三科的科长闫云海接待了记者,他在查阅内蒙古万里大造林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税金上缴情况后说: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是在今年2月份成立的吉林省分公司,并在长春的税务部门进行了税务登记,但是该分公司并非独立核算单位,转让林地的款项全部由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收取,所以从今年2月至今,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在长春市至今没有上缴任何税款。 本报记者采访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朝阳区分局时也得知:万里大造林在吉林省的分公司虽然进行了税务登记,但至今为止没有缴纳分文税金。未完请看(巷报 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7 大造林广告牌开始消失街头 巷报讯(记者刘连宇)随着媒体对“万里大造林”事件不断报道,长春市街头的“万里大造林”广告宣传牌开始消失了,这与农博会期间在长春主要街路随处可见上面印着陈相贵、高秀敏、何庆奎等人合影的“万里大造林”的广告牌、用飞机在农博会会场上空撒传单的轰轰烈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昨日,记者在长春市人民大街、人民广场等地踏查发现:过去竖立“万里大造林”广告牌的地方,现在已经没有广告牌的踪影。记者采访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获悉,工商部门并没有下达拆除“万里大造林”广告的通知,只是在对“万里大造林”进行暗中调查。(巷报记者 梁音) [编辑: 孙鹏]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