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公车私用 平阳公车贴上统一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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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1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0月28日消息:从今天起,平阳全县范围的所有公车,除了公、检、法、司部门,都将张贴“公车”统一标志,以便于社会监督。 平阳县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郑进荣告诉记者,该县建立公车统一标志,其目的有两个,一是制止公车私用,二是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10月18日,该县监察局和公安局联合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此标志。
该标志长约11厘米、宽约8厘米,由硬纸板制成。正面底色为金黄色,上面印有“公车”两个醒目的字样;其背面印有“不允许酒后驾驶、不允许领导干部驾车、不允许公车外借”等提醒的语句。该标志须贴在汽车挡风玻璃的右下角。 今后,该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察管理,对不按照规定张贴公车标志或损坏不及时上报补领的,第一次将予以通报批评,超过两次将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 为便于群众监督,该县还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3732255、63721246.(温州商报 记者芮文正)(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