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份鉴定报告2种不同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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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17 上海青年报 | ||||||||
湖南衡阳特大火灾案庭审今天控辩双方有两大焦点 今日关注 今天是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庭审的最后一天,也是最后的法庭辩论时间。据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称,今天的庭审辩护将会围绕两大焦点展开:一是衡州大厦的起火时间到底
3份鉴定检测报告出现2种不同结论 昨日,记者拿到了3份有关衡州大厦的鉴定检测报告。这3份鉴定检测报告分别是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和衡阳市公安局特聘的4名专家教授(两名来自清华大学,另两名来自长沙理工大学)做出的。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所做的鉴定检测报告外,另两份鉴定检测报告都是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委托做出的。 从这3份鉴定检测报告结果来看,“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委托所做的鉴定检测结果与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所做的鉴定检测结果相差甚远,尤其是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的鉴定检测结果与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所做的鉴定检测结果,几乎完全对立。此外,从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来看,检察机关采纳的基本上是由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所做的鉴定检测结果。为此,记者将这3份结果记录如下: 鉴定一: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混凝土受火影响的损伤层深度检测结果表明,坍塌部位部分框架柱顶部混凝土烧伤严重,部分构件混凝土全部烧至疏松,受火灾影响严重部位的构件混凝土损伤深度已贯穿构件整个截面。” “从梁U-4-6中截取火烧变形的架立钢筋表层有严重的高温氧化和脱皮现象,钢筋剩余至尽约为6mm。该钢筋在建筑结构中受热温度远高于材料的奥氏体温度,晶粒发生明显长大和组织严重脱碳。钢筋局部组织发生过烧和晶界氧化。由于亚共析钢发生过烧的温度一般在1250摄氏度以上,因此判断该钢筋的实际最高受热温度应界于材料过烧温度和熔化温度之间,受火温度范围大约在1250摄氏度到1500摄氏度之间。” 鉴定二: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衡州大厦的结构体系是基本合理的,主体结构的承载力基本满足规范要求。直接受火的底层框架部分未见严重不符合有关规范之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建筑物主体基本上是安全、可靠的;火灾是导致该建筑物部分坍塌的直接原因。” 鉴定三: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 “衡州大厦的业主、施工及设计方违反有关技术法规,严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致使衡州大厦存在着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整体性差,大大降低了该建筑物的抗灾害能力。火灾是该建筑物坍塌的外部诱因,而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方面的严重工程质量隐患则是造成该建筑物大规模坍塌的内因。二者结合,最终导致了衡州大厦大面积整体性坍塌。而违法改变消防设计、将建筑物底层改作仓库使用、占用防火间距等消防违法行为,加大了特大火灾坍塌事故的灾害后果。衡州大厦的业主、施工及设计对其建筑工程质量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业主和施工单位更是难咎其责。” 庭审片段 “我不会端别人饭碗还去指责别人” 昨日,进入第二天的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庭审,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列举的各项罪证进行了举证。与前日庭审调查相比,法庭举证中的李文革等6名被告相互推卸责任的表现更为明显。当公诉人念完魏东衡2004年6月18日所做的检察机关询问笔录时,法庭中旁听的人开始议论纷纷。以至于审判长不得不打断公诉人,而要求旁听人保持安静和秩序。现将公诉人的这份询问笔录(大意)照录如下: 问:衡州大厦当初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边施工边补办施工许可证的方式,你作为施工员,为什么不制止? 答:为了赶工期,就迁就了老板李文革。 问:衡州大厦设计图上有的5个水箱,为什么施工时没有建造? 答:这是李文革决定,李永开告诉我的。 问:当初施工时发现水泥有问题后,你为什么不制止? 答:质监站来都管不了,我还能说什么?况且我端别人的饭碗,还去指责别人,不是讨别人的嫌吗? 就公诉人宣读的这一检察机关的询问笔录,审判长随后逐一向魏东衡、李文革和李永开等询问有没有异议。在问到李永开时,他说:“这个项目(衡州大厦)不是我负责的。”李文革被问到时也很干脆,“现在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说是我负责的,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