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前还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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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1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今后,所有新开工项目凡有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律停止办理规划、土地、招标、开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施工企业,不能按还款计划落实的,将视情节予以媒体曝光、停止其新工程招投标资格、降低其资质等级等处罚,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加快建筑业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自去年12月份开展建筑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以来,全市共清理2003年底以前拖欠工程款20.19亿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16亿元,清欠率分别达到61%和95%以上。为认真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市政府决定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作为清欠工作的重点,加快清欠步伐。计划2004年完成清欠总额的70%,2005年底政府拖欠全部清完,2006年全部完成清欠任务。同时,为防止边清边欠,市政府要求清防结合,逐步建立遏制拖欠的长效机制。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建筑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尽快建立工程担保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记者刘震东通讯员 岳川东) 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