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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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29 法制日报 | ||||||||
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吴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12次常委会会议闭幕后,举办了第11讲法制讲座。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以《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为题,讲述
王胜明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作用。 王胜明说,物权法调整有形财产关系,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财产属于谁,谁是财产的主人;二是权利人对财产享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怎样的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物权法的作用,直接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定分止争,其二是物尽其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听取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