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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子弹带回家 非法藏匿受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庐江讯因私自将实弹射击后剩余的87发军用子弹带回家中非法藏匿,姚某近日被庐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管制二年。姚某为此懊悔不已。

  今年4月16日,庐江县公安局在组织开展的“治爆缉枪”治理斗争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本县柯坦镇油坊村的姚某家里非法藏有军用子弹。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火速赶到现场,会同柯坦派出所的民警进行深入走访。通过细致调查摸排,得知今年52岁的姚某曾任过村里
的民兵营长,在近4年的时间里,多次组织民兵进行实弹射击,将射击后剩余的军用子弹私自带回家中藏匿,一直没上交。在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民警们依法传唤了姚某,姚某交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交出家中藏匿的“五六”式军用步枪子弹85发,其他步枪子弹2发,步枪弹夹1个。姚某私自将军用子弹带回家,非法藏匿起来,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李奎松 黄勇)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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