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子弹带回家 非法藏匿受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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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庐江讯因私自将实弹射击后剩余的87发军用子弹带回家中非法藏匿,姚某近日被庐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管制二年。姚某为此懊悔不已。 今年4月16日,庐江县公安局在组织开展的“治爆缉枪”治理斗争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本县柯坦镇油坊村的姚某家里非法藏有军用子弹。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火速赶到现场,会同柯坦派出所的民警进行深入走访。通过细致调查摸排,得知今年52岁的姚某曾任过村里
(李奎松 黄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