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机无责任仍被判全额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58 CCTV《第一时间》 | ||||||||
几天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司机的赔偿责任进行了细致明确的划分。由 于与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很多人担心这些规定不能顺利执行。昨天,北京又有一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走上了法庭 ,双方在司机该不该赔偿和怎么赔偿等问题上发生了尖锐冲突。 今年6月2号,北京的赵先生在开着小货车直行时与骑自行车拐弯的岳女士相撞。赵先
赵希亭:现在好像是做了好事了,赶紧抢救病人,到现在倒落了不是。 但被告岳女士表示,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两回事。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 民事责任。 被告律师:并不是因为被告对于责任事故的产生负全部责任,就意味原告可以不向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 法院则认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未超出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的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亡、财产损失的,应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而赵先生支付的医疗费为1万元刚好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但是而且没有证 据证明事故是由岳女士故意造成的,所以驳回了赵先生要岳女士返还医疗费的请求。 法官:驳回原告赵希亭的诉讼请求。 而保险公司表示,赵先生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按照合同,不予理赔。这样一来,赵先生垫付的医疗费只能由自己来承 担了。 编后 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也咨询了法律专家,他们说其实赵先生挺冤的,按照新交法,赵先生的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赔。 但是目前的保险法却规定,如果司机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拒绝理赔第三者责任险,这样新交法和保险法之间就出现了衔接空 白。以后可能还会有张先生、李先生碰到这样的情况,所以我们希望这一段衔接空白能尽快地解决。 《第一时间》播出时间:经济频道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