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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姜寨遗址面临劫难 投资商不经批准擅自施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3: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宋洁文艳) 10月25日,临潼区一热心群众张明在电话中焦急地向记者反映:堪与半坡遗址媲美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姜寨遗址东区正在被大面积毁坏,保护标志界碑遗失。当地文保部门连续下了两道停工通知,建设单位仍然继续施工。姜寨遗址的地下文物将遭受灭顶之灾!

  据了解,姜寨遗址是一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面积5万平方米,有关文物部门
从1972年开始发掘,7年内共发掘出陶、石、骨、角等质地的生产工具和生活工具一万多件,是迄今为止发掘面积最大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对于研究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及原始社会发展史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在姜寨遗址上兴建的建材市场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当时只经区文化局审批。今年10月以来,姜寨遗址所在村组和投资商却又在遗址上准备建设二期工程,却不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区文管会办公室发现这一私自建设的行为后,连续发了两道“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他们“在10月20日前停止违法行为,并找回遗失的保护标志界碑,重新竖立,恢复原状”,但村上和投资商仍然置若罔闻,继续擅自施工。

  10月26日,记者首先来到了姜寨村的主管上级骊山街办。对于在文物保护遗址上擅自施工的事情,党政办主任张奖励首先承认“有这回事”。他表示,多年来文物部门对姜寨遗址并没采取什么保护措施。村民由于生活需要搭建些临时建筑,也算是发展经济,姜寨遗址上的二期建设工程他觉得是经过批准的。而当记者见到主管领导街办刘副书记时,他却是另一种说法:“停工通知一发下来,他们就已经停建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临潼区文管会办公室。文管办张主任告诉记者,姜寨遗址施工要报国务院批准,我们没有资格审批,也没有审批过一家。关于二期工程,他说是投资商与姜寨村干部私自谈的,并没有经过区建设局、土地局、规划局等部门的批准,也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记者昨日在位于建材市场东部的遗址重点保护区域内,看到“建材市场二期工程”的现场却是一片被刚刚拆迁过的痕迹。“姜寨遗址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他们这是在祖先头上胡弄哩,不管还行吗?”看到记者在姜寨遗址现场拍照,几名村民纷纷围了上来,争先恐后地向记者提供具体情况。“我家这个房子就是今天早上被拆的,我挡也挡不住。”头发花白的程老汉指着被拆得只剩半截的断壁残垣满脸愁容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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