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地方人大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6:43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崔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根据组织法修正案,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也有所增加。

  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的原则,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中国国际通讯技术展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南方周末内地创富榜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凤凰卫视中华环姐大赛
高峰那英情感风波
购房疑难有问必答
装修建材价格查询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