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推行信访终审制 30天内落实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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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7: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0月27日消息(记者李歆徐杰峰)福建省福安市近日推出信访问题“终审”制,要求受理单位30天内处理完毕上访事项,情况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90天。 据了解,处理完毕的上访事项,会填写书面处理意见,还会同上访人见面。如果上访人同意,就视为上访终结;如果不服决定,上访人要持意见书在30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要求复查。
福安市还将信访落实作为评先进时重要一票,明确规定对信访的落实工作进行分项量化评分,年终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累计分评出名次。如果对信访“行政不作为”,在评先进活动时会被“一票否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