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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河北某贫困县22个局机关为何要搬上山(3)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58 南方周末

  这盘录像带,后来成为村民们上访的一个主要材料,经过这次风波,占地村民们开始担心,政府是不是会兑现赔偿款,6月24日,北山工地施工遇到村民阻拦,干部们调来了警察,双方的矛盾开始尖锐。

  不过让矛盾激化的,反而是第二天城关镇办事处公布的补偿方案,这份由副县长温志中签发的方案,将补偿款按人分配,一人10750元,张木沟村93个老农业户口,不管是否占地都分钱,而外来户、后入户村民则被排除在外。

  此举激起了村民们的反弹,开始逐级上访,并一直闹到了国家信访局。

  局长心态

  尽管村民们的反复上访令县里颇为头痛,但这丝毫不影响新区建设的速度。

  4月中旬,推土机开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门口,刚建好没几年的花岗岩大门在一阵轰鸣声中被推倒,由天津同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的滦平县历史上第一个现代化小区——福源小区——开始动工。

  整个县委县政府原址卖了近1000万元,而作为交换,这家房地产公司负责北山行政中心的建设。

  这是县委想出的建设办法:不花财政一分钱,各单位采取土地置换的方法,将原来的办公楼卖掉,筹得的资金用来建设新楼。

  这时候轮到局长们开始发愁了,县教育局一位领导向记者抱怨,“今年全局为‘普九’验收忙得一塌糊涂,现在又要卖楼,又要建楼,哪有这个精力哟。”

  县教育局的财政状况一直十分紧张,县里“普九”欠账还有2400万元,局长陈忠估计,教育局的楼加上前面的门面房,能卖120多万元,“但卖掉也不够啊,教育经费又不能挤占,缺口大着呢。”

  计生局局长周义觉得筹钱的办法,无非是向上级单位求援,“开会时我就说了,跟上面要点钱,改善办公条件,只有这条路了。”

  令局长们郁闷的还有地价:这些上山的局机关,占地面积从三四亩到七八亩,光买地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水务局的情况相对乐观些,局长李才告诉记者,局里开发了一处房地产,估计能赚个一百来万,再加上做项目向上面要些钱,建设资金就差不多了。

  雄心勃勃的水务局不打算放过这次机会。“说实话,我们想上去,居高临下多好!”一位办公室干部说,“局里准备把办公条件改善好,档案室、图书室、职工活动中心、电脑多媒体等,一个都不能少。”

  在不少局长们眼里,这次搬迁是一个展示“实力”的舞台。一位局长就私下告诉记者:“大家都在盖新楼,富的当然好上加好,穷的也不能太差,你想想,一是不能在下属面前没面子,二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面前也没法交待嘛。”

  但这么大笔的资金,到底怎么筹措?记者走访了十多个局,发现准备卖掉老办公楼的并不多,例如水务局准备把老楼留给下属单位用,环保局、计生局也有类似的打算,据本报记者调查,真正把房卖掉的只有建设局和财政局,但都是卖给公安局等机关单位。

  这一切,使得县委县政府声称的“用土地置换的方式,将政府机关占用的商业用地还给商业发展”的搬迁设想,显得大打折扣。

  “县里惟一的刚性要求是财政不出一分钱,没有硬性要求各局机关将旧楼卖掉。如果它们自己能够筹集足够的资金,卖不卖由它们自己决定。”县委有关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解释。

  那么资金到底从哪来?记者走访中,局长们几乎都将目光盯在了上级主管部门,但“上级的资金不也是财政资金吗?”

  另外的问题是,以建办公楼向上级要钱,无疑立刻会被否决,但如果以其他名义要钱,又如何挪用到建办公楼上来呢?

  再者,伸手向上要钱,没人知道哪天能拨下来,而工程却迫在眉睫,这又如何办?“你就不懂了吧,”一位局长开导记者,“工程款一般是先付点,其他由建筑公司垫付,验收过后,再付一部分,然后……”这位局长话没说完就先笑了起来。

  政策难关

  为了这个工程,县委书记卢建国没有少发火。

  按县委的部署,为节省时间,各相关部门开足马力一起跑手续——计划部门报省政府立项和省政府重点工程,纪检委报行政审批,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用,建设部门督促规划、建设和施工,力争早日走完各项建设程序。

  也许是时间等不及了,县里采取了“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去市里办征地手续的人还没动身,推土机已高扬着铁铲来到了北山张木沟村的耕地里。

  县计划局到省里跑手续,几个月也没跑下来。但卢建国后来发现,“用土地置换、开发的方式搞房地产开发,市发改委就能批。”在一次会上,卢建国发火了,严厉批评他们“连手续都没弄清楚,耽误了近两个月的时间”。

  “干这工程,别提有多难了。”10月17日下午,卢建国接受了本报记者3个多小时的采访,他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叹“我现在都在风口浪尖上”。

  卢书记所说的风口浪尖,并非夸大其辞。自去年以来,中央“两办”曾专门发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建设,要求省级党政机关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计委核报国务院审批。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级计划部门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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