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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给莹莹指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1:18 时代商报

  妈妈还没露面,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民政局长给莹莹指路《六岁莹莹面临无家可归》接续报道

  4天过去了,莹莹的妈妈还是没有露面,莹莹究竟何去何从?昨日,记者在继续按线索寻找莹莹妈妈的同时,就莹莹的问题分别采访了沈阳市民政局的梁副局长和辽宁省妇联权益部
关部长。

  对话民政局副局长

  关健词:莹莹必须解除与母亲爷爷奶奶的关系才能被收养

  记者:像莹莹的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

  梁副局长:就莹莹目前的情况看,得到好心人的收养,给她一个利于她成长的环境是其最好的出路。但是,目前莹莹自己的母亲、爷爷、奶奶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如果莹莹想脱离现在的状况,获取他人的抚养或收养的话,那么她首先要解除现在的这种关系。

  记者:莹莹的母亲始终不出现该怎么办呢?

  梁副局长:莹莹的母亲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长期离家出走,不愿照顾自己的孩子,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将莹莹的情况在报纸上发出公告,过了所限时间仍无人认领的话,可根据法院的裁定,按弃婴处理。莹莹的母亲在发出公告后,不去认领孩子,表示她已经放弃了孩子的监护权,莹莹的爷爷、奶奶顺承为第一监护人,但他们没有抚养能力,那么首先要与莹莹签订和约,放弃对她的监护,得到有效的法律公证。此时,根据法院的裁定,莹莹就可以作为弃婴得到好心人或相关机构的收养。

  求援省妇联

  关健词:“尽力帮助寻找莹莹母亲”

  昨天,记者与莹莹的爷爷一同来到辽宁省妇联为莹莹寻求帮助。权益部关部长在看了有关莹莹的报道后表示,莹莹被监护人抚养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妇联的同志将会尽力帮助莹莹寻找妈妈,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同时关部长也表示,如果找不到莹莹的妈妈,莹莹想送人抚养也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关注事态进展

  关键词:莹莹爷爷考虑发公告昨日,在得知有关部门的说法后,莹莹的爷爷表示,他们还是希望莹莹的妈妈郭红艳能主动与他们联系,商量解决问题。但他也表示,如果莹莹妈妈迟迟不露面,他们也只得考虑走法律途径。另外,昨天,小莹莹度过了快乐的一天。因为一位好心读者给她送去了许多好吃的和漂亮衣服,并带她去吃了肯德基。

  时代商报记者于智博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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