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危险品可轻易携带上公交工具考验运输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2:13 新闻晨报

  新闻提示

  上海轨道警方昨日透露,10月20日晚7时许,本市一名王姓市民携带易燃油漆进入轨道交通3号线宜山路站,进站时,被车站工作人员发现,经反复劝阻仍然不听劝告,最后被轨道警方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而就在10月26日下午1时许,湖南长沙市公交公司一辆公交车在行驶中发生爆炸,系人为制造,造成54人不同程度烧伤。发生在生活中的这两起事件,重新又引出危险品携带上公共交通的“老话题”。

  记者昨日前往宜山路建材一条街以及浦东某建材卖场实地调查时,竟有销售人员“教导”记者:“找个塑料袋套一下,就好上公交车了。”记者随后带着两个道具,果然顺利坐上了公交车、乘上了轨道交通。

  易燃易爆品百姓难识别

  打火机气体、香蕉水、液化气,酒精、摩丝、油漆……不管公交车还是轨道交通,在其相关的管理措施中,都明确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车。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即便对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市民也只能说出三五种,更别提一些专业的化工用品了。

  一名公交车司机表示,如果他们发现乘客手中确实提着危险品,或者散发着强烈异味的物品,他会拒绝乘客登车。然而在实际行驶过程中,司机还要注意道路交通,所以司机要辨别每一名乘客是否携带了危险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立群介绍说,日用品当中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有:打火机气体、香蕉水、稀释剂,液化气,酒精类物品,喷发摩丝、油漆、天拿水,消毒剂……品种实在太多了。如果按照严格的分类,老百姓根本就难以应用。因为易燃易爆品的名称专业性都太强,老百姓难以识别。此外,在易燃易爆品的销售过程当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些零售商在出售商品的时候根本就不和顾客说清楚,而顾客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自然就无从辨别。

  手拎“酒精”“硫酸”,记者坐车一路无阻

  瓶子上有“医用酒精”的标识,但里面装满了水;纸箱上写着“小心硫酸”几个字,但里面空无一物。昨天,晨报记者带着这两件道具,兵分两路尝试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寻找危险品可能混上车的原因。由于记者进站、上车时都没有主动申报,结果遇到一路绿灯。

  【镜头1】上午8:40,记者拎着一瓶“医用酒精”,来到了地铁二号线龙阳路站。临近5号口的地铁闸机无人值守,记者结果顺利进站。9:01,列车到达陆家嘴站。下车时,记者拎着“酒精瓶”与一名保安迎面而过。保安始终未注意记者的“酒精瓶”。

  【管理建议】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涉及到公众人身安全,作为市民而言,如果携带有危险物品,应该事先主动申报,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的处理。以地铁车站庞大的客流量,仅靠几名保安的力量来检查危险物品,似乎不太现实。因此,从乘客进站开始,前面环节就应该牢牢把关。

  【镜头2】9:03,记者在陆家嘴站短暂停留后,又乘上开往中山公园方向的列车,车厢内比较拥挤,记者故意将装着“酒精瓶”的口袋拎得高高的,旁边四五位乘客显然发现了它,而且其中两位男乘客还特意多看了几眼,但始终没有任何反应。

  【管理建议】公共交通的安全,不应单靠相关运营部门来管理,作为每一名乘客,都有义务来共同维护,乘客只要发现有人带着危险物品上了车,就应该主动干涉,积极举报。

  【镜头3】11:40,记者抱着一只写有“小心硫酸”的纸箱乘坐73路,从长宁路上车到虹桥路下车,司机始终把注意力集中在道路上,根本没有注意到记者手中的箱子。而乘车过程中,很多乘客都发现了箱子,但并没有人提醒记者,只有一名乘客发现之后,立即坐到了离记者比较远的位置。

  【管理建议】目前公交车上管理人员缺乏,无人售票车越来越普遍,假如有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单凭司机的目力很难完全看清。看来,还要靠车上乘客来共同监督。

  应对危险品产销实时监控

  一瓶天拿水30多元,3公斤装油漆最贵160多元……在记者采访的建材卖场,如果不能买足1600元的东西,卖场将不提供专业送货服务。这样,除非自己有交通工具,否则都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仅考验市民的自觉性,也考验着公共交通的管理。

  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立群建议说,上海可以规划建设一个危险化学品交易登记系统,对危险品从生产到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对于危险化学品也要详细分类,虽然都存在危险性,但是一罐摩丝和一罐液化气的危险性显然是不同的,前者只要是合格的产品一般就不会发生危险。

  另外,可考虑建立一个“无店铺”销售的模式,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购等方式买到想要的危险化学品,而不让危险化学品大量出现在公众容易接触到的地方。晨报记者丁利民 吴磊 实习生郭亦涵

  别说你不知道

  李恭震危险品的杀伤力毋庸多说,携带危险品乘车更是被法律明令禁止。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上车,他们似乎并不在意个人安全、公共安全。

  这不,携带危险品乘车的,并不看张贴在车厢里的禁令,而是猜测司售人员的反应,只要司售人员不发话,他们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自己放弃了自我保护,将个人安全彻底放在司售人员手里。或许,一次次侥幸过关的经验更加深了他们这样的印象:不就是几瓶香蕉水、几罐油漆嘛,只要不出车祸还能出什么大事!可惜“最后一次经验”不叫经验,而是教训。比如公交车遇到状况突然急刹车,危险品包装碰撞后破碎,携带者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又比如车祸现场突起大火,因为乘客携带的酒精“火上加油”……沦为“自戕”,成为反面案例,请你别说不知道后果这么惨。

  伴随着“自戕”,受害的当然远不止携带者一个。因为你的安全、他的安全、我的安全,最终构成公共安全,可是你主动放弃了,还要去做“定时炸弹”,结果就是大家集体受伤害。到那个时候,别说你不知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别说你不知道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的规定,一切全晚了、完了,你就等着赔偿等着独自品味失去自由的滋味吧。

  请遵守法律。这话很朴素,却很直接,因为公共安全说到底是靠我们每个人来维护。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