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专用处方改为白色 加盖"医疗保险"四个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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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2: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赵源)从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进行调整,以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处方。 根据《关于印发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本市医院执行的处方颜色是:麻醉处方—淡红色,急诊处方—淡黄色,儿科处方—淡绿色,普通处方—白色。因此,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时应使用白色处方。
另外,在普通(白色)处方上应加“医疗保险”四个字。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使用医疗保险处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