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国企捉出三条“蠹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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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08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霍雪飞)阳泉市平定县反贪局日前从一国有企业中揪出三只“蠹虫”:该单位经理、财务科长、出纳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查处。 犯罪嫌疑人李某从2002年7月至今年1月,任平定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经理和平定县天工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犯罪嫌疑人和某采取用虚假发票、假工资表平账和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5次在平定民爆中心财务上处理个人向单位
犯罪嫌疑人和某在任平定县民爆器材专营中心财务科长、主管会计期间,在经理李某的指使下,先后3次用虚假发票平账,侵吞公款1.637万元。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于2002年7月至去年10月,先后4次在本单位财务出纳处借取现金6.16万元,挪作他用;犯罪嫌疑人白某在去年9月至今年5月间,利用其担任平定定民爆器材专营中心财务现金保管的职务之便,采用收取现金不入账的手段,私自将15笔公款共34.6741万元以自己或其妻的名义,定期存入若干储蓄所或信用社,进行营利性活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