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脚跌入深沟喊镇政府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36 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周海波)因道路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市民甘秀英不慎跌入深两米的沟里,造成骨折。近日,她将镇政府和承建该路段的施工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甘秀英认为,事故工程地段是彭州市小渔洞镇人民政府指派给建筑公司的,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致其受伤,故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承担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6569.04元。

  彭州市小渔洞镇人民政府辩称,事故工程地段是承包给第二被告的,由于第二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致原告受伤,所以第二被告应承担责任。第二被告建筑公司法人张平辩称,施工是履行职务行为,因此第一被告也难以推卸其责,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彭州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张平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于2004年11月15日以前一次付清。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