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闯祸交警罚了公司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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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36 天府早报 | ||||||||
成都王府井百货与交警三分局续签《交通文明公约》,该公司员工违反《道法》要受到双重处罚 早报讯(程双记者陈昊摄影韩杰)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的员工违反《道法》,不但要受到交警处罚,还要按自身违法的不同程度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昨(28)日,成都市交警三分局与王府井百货续签《交通文明公约》,王府井百货还制定了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
昨日上午,交警三分局一大队民警来到王府井百货保安部,双方一同对2001年签订的《交通文明公约》进行了相应修改。“原来的《公约》是按《道条》签的,现在要按《道法》的规定改。”民警表示,王府井的个别员工以前有横穿道路的现象,也因此出过交通事故,两家单位协商后,决定通过联动机制形成互动教育。 王府井百货保安部经理喻朝祥表示,自签订《公约》以来,该公司2800多名员工中没有一人因为交通违法受到处罚。按照两家单位约定,如有交警发现王府井百货员工有交通违法行为,会马上通知该公司保卫部,“即使有违法行为的员工不主动向公司汇报,也难逃公司的处罚。” 王府井百货一名员工说:“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公司能采取这样的措施,让我们感觉很有安全感。” “联动机制对企业员工的交通行为更有约束力。”交警三分局局长梁学明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任何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一种陋习,这与文明城市的文明程度相悖。通过交警与企业之间建立联动机制,使交管片区内的人员受到更有力的约束,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化,从而达到一种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