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查济南“交通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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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38 济南时报 | ||||||||
逆向行车骑车带人 今天10时左右,在文化西路上,记者不时看到三三两两的逆行骑车人、行人,在路口车辆拥堵的地方,他们在车流中穿来穿去,险象环生。 11时左右,记者在纬一路路口观察,在10分钟内看到有5名骑车带人的,每当快骑到有
行人照旧闯红灯 下午2点,记者在泉城路上看到,虽然泉城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多,但行驶速度很快,一些行人无视红灯和路上快速行驶的车辆做着“闪躲游戏”。一名刚从对面“硬闯”过来的行人面对记者“是否知道闯红灯要罚50块钱”的询问时,他摇摇头后跑开了。 下午2点30分,记者来到共青团路,正巧看到一辆摩托车因闯红灯闪躲出租车不及被撞倒,旁边目睹了全过程的小摊主事后感慨:“闯,叫你闯红灯!” 10分钟有8人翻越护栏 下午3点,记者来到经十路上,发现道路上翻越栏杆的人络绎不绝。粗略计算一下,在10分钟内,就有8个行人翻越栏杆穿越8车道的经十路,全然不顾飞驰的汽车。一名刚翻越护栏的市民对记者说:“绕到50米外的路口过马路太麻烦了,护栏又不高……” 行人乱走是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行人、非机动车辆过去被称为“违章”的“交通陋习”,已经升格成“违法行为”了。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说,虽然在道路交通中,人与车相比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但优先的前提要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基本原则。 据悉,去年,我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达10.9万人,受伤56.2万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多为行人、驾驶人违规所致。“尊重法规,尊重生命”,关键是市民应自觉遵守法规,自觉消除“交通陋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