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料平台断裂民工摔成重伤 法院:建筑公司、包工头均有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38 济南时报 | ||||||||
时报10月28日讯(记者刘云通讯员周波)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平台架杆断裂摔成重伤,医疗费由谁来负担呢?近日,市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民工状告建筑公司和包工头要求支付医疗费案件,判决建筑公司与包工头都要承担责任。 今年22岁的小杨是东阿县黄屯乡的一名农民。去年10月30日下午,小杨在东阿县某建筑公司驻济南的工地上干活,上料平台架杆突然断裂,小杨从四楼摔下当场昏迷不醒。经抢
面对小杨的起诉,建筑公司认为,小杨与公司不存在雇用和劳动关系,公司已经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王某,公司不应承担责任。而包工头王某则认为,建筑公司是建筑的所有权人,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对小杨承担赔偿责任;自己与公司没有任何合同,只是内部承包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杨的人身损害,发生于受王某雇用、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建筑公司在将工程分包给王某施工时,应当知道王某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但仍分包给王某。 因此,王某作为原告小杨的雇主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建筑公司作为王某的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小杨医疗费3万元,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