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嫖娼遇敲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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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5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28日消息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要严肃查处利用组织人事权买官卖官案件的指示精神,广东省纪委经省委批准,近日严肃查处了河源市原分管党群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卖官受贿一案。 据查,卢建中在任河源市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涉嫌收受他人钱物人民币200多万元、港币10万元、劳力士手表2块(价值港币4万元)。其中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50多
卢建中涉嫌受贿的主要特点,是利用组织人事权,卖官鬻爵。自1992年至2003年间,卢利用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便利,先后收受12人的贿赂共人民币100多万元、港币5万元,然后在职务提拔上对他们进行关照、推荐、安排。有的想得到提拔重用,先给卢送上钱物,结果如愿以偿;有的受到卢在职务任用上的“关照”,事后送钱表示“感谢”。更有甚者,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竟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这几名帮卢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卢的“关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