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居民“按劳取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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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4:02 新京报 | ||||||||
望京街道爱心社成立,有劳动能力受助者须参加公益劳动 本报讯 (记者周奇) 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满48小时,可领取单衣、棉衣各一件,书3本以及5元内的生活用品或毛巾被一条……昨天,望京街道“心手相连”爱心社正式成立。与其他的爱心社不同
“这体现了公平分配的原则。”望京街道副主任龙彩凤表示,除无劳动能力的居民可免费领取捐助物品外,爱心社把受助居民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分成三大类,每月参加公益时间48小时是领取捐助物品的最低要求。此外,公益劳动时间累积到48小时至100小时,可领取单衣两件、毛衣一件及10元内的生活用品或棉被一条;时间累积到100小时以上的,则可领取单衣三件,棉衣两件及20元内的生活用品或床上物品一套。 “同时我们觉得让一些具有康复潜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士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视他们的工作时间酌情发放物品,这样残疾人既得到了康复训练,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回报。” 对于这样的新规定,大部分居民表示接受,但希望街道能把大家的劳动时间公开公布,以保证公平公正,避免走形式。《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