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被窃电能逾2.3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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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4:0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马妮娜) 市发改委煤电处在昨天召开的贯彻《北京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新闻发布会上透露,1996年至2004年7月,北京地区查获的被窃电能折合人民币超过2.3亿元,大量窃电行为发生在民营企业、商店、郊区的地下炼钢厂,城乡接合部的窃电现象尤为严重。
目前,电力公司正在制订窃电举报奖励细则,如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一定数额奖励,举报电话95598.北京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谢志国称,截至目前,全市电费欠费数额已达2.5亿。50%的欠费来自于手续不完善的居民小区。《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