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的贪官和“公开的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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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4: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近日,广东省纪委经省委批准,严肃查处了河源市原分管党群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卖官受贿一案。由此曝出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竟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这几名帮卢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卢的“关照”。 不用怀疑有关部门反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的坚强决心。我们不妨假设,如果发现不了,又拿什么“手硬”呢?这似乎是杞人忧天,但是,有关部门迟迟发现不了
其实,贪官们的那些丑事,甚至包括一些索贿、受贿行为,往往在他们倒台之前在社会上早已就是“公开的秘密”。以包养情妇为例,贪官和情妇的交往不可能处于真空之中,甚至时下一些贪官还敢于明目张胆地以包养情妇作为攀比和炫耀的资本,他们周围的人难道会不知道,坊间难道会没有种种故事和议论流传,传来传去,往往就成了社会上的“大众传播”。当然,民间的传闻和议论不一定就全是事实,但一个真正的好官群众不会糟蹋其名声,一个丑事一大箩的贪官在民间不可能有好的官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