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不达标车型将被淘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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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5:27 济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毛晓梅冯晓芳)一项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28日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联合发布的。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
为确保可操作性,这项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分别推迟一年实施,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 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表示,第一阶段的限值基本相当于当前国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平均水平,符合和不符合限值的车型各约占50%,而不符合限值的车型中相当一部分是各厂家准备在近期内换型或淘汰的车型。有了第一阶段的限值,能促进落后车型的更新换代;第二阶段的限值是在第一阶段限值基础上加严约10%,这样,到2009年乘用车的油耗量能比目前水平降低15%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