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走眼 “豫花”全国蒙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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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5:2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核心提示 10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爆出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豫花”牌面粉增白剂超标14倍的新闻后,短短数天,一场沸沸扬扬的“毒面粉”事件,迅速从河南、湖北两省
起因 两个普通商贩的“战争” 据了解,10月10日,武汉市工商局从武汉一家颇有影响力的媒体获悉,标称“河南大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豫花”牌“特精粉”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超出国家标准14倍!该局立即通知各个分局,在全市粮油市场展开“搜捕”,并发出紧急消费警示! 作为“豫花”牌面粉在黄石市的独家经销商,黄石市公安路粮油批发市场的商户易永贵说:“从10月1日左右开始四处乱举报的人是市场上的另一名商户王珍洪,他就是看我的生意好,想整垮我。”距离易永贵店面50米远的另一家门面的商贩王珍洪坦承:“是我举报易永贵的,我没想到最后会闹这么大。” 助澜 媒体看错导致“轰动新闻” 得知产品出了问题,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立刻赶到武汉处理。没想到10月11日,那家报纸又发表了“追踪报道”:《黄石彻查“豫花”面粉》。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写道:国家规定的面粉食品中过氧化苯甲酰每公斤不得超过0.06克,前日报道引用数据误为0.006克……而这里所说的“前日报道”,便是导致“豫花”面粉“闻名全国”的导火索。 当天,武汉的另一家报纸也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出《六十吨“毒面粉”流入武汉》;同时,全国其他各地的报纸网站纷纷转载;10月15日,央视《东方时空》以记者连线的形式报道了查处“毒面粉”的新闻,如此一来,“毒面粉”举国皆知! 真相 质检铁证“豫花”清白 “毒面粉”事发后,河南有关部门非常重视。10月12日,上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暂时封停了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线。由河南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监察厅、省粮食厅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也迅速进驻该公司进行全面调查。 同时,全国各地的质检部门纷纷对“豫花”面粉质量进行了检验检测。10月11日,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对“豫花”小麦粉的检验结果是过氧化苯甲酰每千克0.06克;10月14日,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是0.03克;10月20日,重庆万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结果是每千克0.04克……所有结果都是:低于或等于国家标准每千克0.06克! 另外,联合工作组对该公司的生产工艺、管理手段、添加剂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检查验证,发现该公司产品质量过硬,根本不存在增白剂超标问题。 影响 生产厂家已被迫停产 虽然“豫花”最后被证明是清白的,然而该事件发生以后,在全国的影响很大,许多不明真相的经销商纷纷打电话到公司询问,甚至要求退货或解除合同。据该公司的负责人介绍,短短几天内,豫花牌面粉全国的销量迅速下降了三分之二,很多地方已被禁止销售。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十多天。“我们的这个品牌已经苦心经营了5年,被国家评为‘放心面粉’,经过无形资产评估,有3000多万元的品牌价值,公司有3.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怎么会在一夜之间成了‘毒面粉’?” 新闻链接 “豫花”冤案四大追问 经过权威部门的鉴定,波及全国的“豫花”面粉冤案真相大白,然而,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导致了“冤案”的产生,谁来为“冤案”承担结果? 一问:可疑举报咋轻易得逞? 据一位从事多年工商投诉工作的专业人士讲,消费者向工商、卫生部门举报问题产品很正常,但像王珍洪这样的“可疑”举报,工商部门在核实时,显然应该多个心眼,防止被别人利用。 二问:无资格单位凭啥检测? 据了解,10月4日,当地卫生监督所在易永贵店里抽取了1包“豫花”特精粉。10月8日,卫生监督所送检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结果公布。对此,中国质量检测协会会长李保国表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显然不是法定的粮食品质检验机构。就算它有这种资格,别人委托检测之后的结果也不能随便公布。 三问:谁能够监督失实报道? “豫花”面粉被妖魔化的过程中,一些传媒无疑充当了推波助澜的角色,在事件真相越来越明晰的时候,其中暴露出来的一个疑问是,谁来监督和约束媒体? 四问:谁来为这次损失埋单?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大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叶剑平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在几千万元,而且数额还在扩大。全国用户委员会、中国质量协会工程师邹振认为,如果是工商部门的过错,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国家赔偿。据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