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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票款被砍不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5:39 深圳商报

  护票款被砍不算工伤?

  一大巴乘务员上班途中遇劫受伤,申请工伤保险遭拒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员工上班途中为保护公共财产受伤住进医院,而社保部门表示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遇劫保护票款受伤

  10月8日早上5时30分左右,深圳市公交城镇巴士有限公司351车队乘务员黄目群,从龙岗天健花园家中出来,准备到龙园351车队总站上班,途中经龙园路龙平车站附近过道时,突然被一男子打劫,抢夺其随身携带的皮包。黄目群意识到皮包里装有公司票款、有价票据等,为保护公司财产,她全力保护住了皮包。而疯狂的劫匪竟持刀将其前额头部、左眼下部、鼻子等全身多处砍伤后逃走,黄目群后被送往龙岗区中心医院治疗。龙岗派出所调查后对此事进行了证实。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被拒

  10月11日,深圳市公交城镇巴士有限公司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伤者身上有公司票款,为保护公司财产被刺伤,应认定为工伤。但记者昨日下午获悉,社保部门认为这种情况不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市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过去发生不可抗力受伤的,只要单位出个证明,基本可以按工伤保险来处理。但现在不行,工伤保险对上下班途中属工伤的情况只规定一种: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据称,黄目群不属于机动车伤害情形,因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记者从网上找到了1997年2月26日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见义勇为行为是指:一、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或者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使之免遭或者减轻损害的。该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丧葬费,依法由加害人承担,但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单位依法享有对加害人的追偿权。第十九条规定,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方式先行支付:一、见义勇为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并同时享受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

  类似情况较多

  而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工伤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见义勇为显著的标志是利他性,但黄目群这一事件并不明显。他表示,如果认定为工伤,将来会有很多类似情况,人们上班都会有包,包里可能会有电脑、合同等,多少跟单位利益都有关,遇打劫是否都可算工伤呢?按目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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